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工作汇报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部署,我局出台了实施方案,定于2010年6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活动开展后,我县公安机关按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日常执法工作,于6月30日至7月31日对民警执法方面进行查找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现将情况简单汇报如下:
一、明确重点进行排查
1、对2010年度以来的所
要尽快处理,如是未及时回复来访者的要马上回复。一时处理、整改不了的则要求在工作中加以整改。
二、存在问题及其成因
通过以上排查,我局在执法工作上还存在着部分民警专业知识掌握不精、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这也是我县公安在执法工作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其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业务不精。我县公安民警大部分是从大专队伍录用的,多数人都未经过公安专业学校学习,真正毕业于公安大中专院校的专业民警不多,所以大部分民警素质偏低,有的执法水平仍停留在原有的行政执法上,对刑事执法活动了解甚少,业务比较生疏。虽然有部分民警经过上岗前几个月的培训,但是,培训的内容与案件查处工作关系不大。因此,公安民警的业务素质存在着"先天不足"的问题,导致有的民警对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业务工作范围、适用法律等问题知之不多,进而造成公安队伍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不强。
2、全县公安民警大部分民警年龄偏大,执法观念难以扭转,或者接受程度慢,面对一套又一套的执法标准和要求, 往往还没有来得及适应或者刚刚适应这个标准又出台了新标准,影响到执法质量。
3、 公安业务培训较少,适用于公安的专门教材奇缺。
多年来,县公安业务教材一直使用高一级的公安教材,加之公安干警受到的业务培训较少,业务知识陈旧,有的干警干了10多年,才受到一次短期培训,而在有限的培训中,又难以学到真正适应公安工作的业务知识,这种学用脱节,必定严重影响公安工作的开展,从而影响到整体执法水平。这是造成我县乃至全国公安机关执法水平不高的一个客观因素之一。
三、工作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