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省国土资源厅“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我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召开的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执行部、省厅“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市国土资源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扎实组织开展系统“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概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召开的国土资源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抓好我市国土资源领域腐败专项治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了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邹立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熊建新同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吴智勇同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晓春同志为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并在市纪委设立办公室,由监察局副局长王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局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兼任,下设了综合、土地市场治理、矿业权市场治理、深化改革研究、案件协查五个小组,切实加强了对“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二)制定方案,认真动员部署。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两整治一改革”方案,制定了我市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落实文件,明确具体治理整治内容和具体措施,并于2010年9月27日召开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市局科以上干部,县市区局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部署了任
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不及时开工建设囤地和闲置土地,违法违规转让土地等方面进行了清理整治,我市未发现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以及违法违规转让土地的行为,清查发现闲置房地产用地4宗,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置,并入网上传监管系统。
(三)加强了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一是切实调整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科学编制保障性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二是2011年全市住房用地供地计划总量为576.31公顷,其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供应142.6111公顷(廉租住房用地计划供应16.95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计划供应48.22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计划供应51.7446公顷,公共租赁房22.14公顷,限价商品房3.55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中中小套形房计划供应294.3354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已达到住房供地总量的74.4%以上。三是严格规范商品房用地出让行为,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对土地出让条件的设定,土地出让底价的确定,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土地出让合同的签订提出了具体操作管理办法,加强供后监管,掌握开发利用动态信息、出让合同履约情况,结合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土地巡查、督察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严厉查处。
(四)加强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精神,我局成立了**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具体承办相关事务。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市将土地一、二级市场的所有信息都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平台上运行,从土地征收、土地储备、供地计划、成交公示、供地结果到开发利用、市场交易等过程进行动态跟踪监管,及时更新宗地开发利用情况等信息。
三、矿业权市场治理深入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对全市矿业权出让审批、矿业权交易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及矿业权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治。
(一)矿业权市场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对2007年以来全市矿业权出让情况进行清理,全面掌握了近年来我市矿业权出让审批情况;三是对全市矿山企业开展了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基本摸清了我市矿山企业开采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四是对全市磷、煤等主要矿种共30个矿区开展了储量调查工作,弄清了我市磷、煤主要矿种资源储量;五是对矿业权交易市场进行了认真清理,规范健全了矿业权交易市场机制;六是建立了矿业权交易系统和监管平台。
(二)探矿权、采矿权清理情况。我们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对2007年以来全市矿业权出让审批情况逐个进行了清理,重点清理了市、县两级出让的采矿权,查是否存在越权审批,不按程序审批等违规出让采矿权行为。全市未发现越权审批和违规出让采矿权行为。截止目前,全市共有探矿权34个,其中铜矿7个,磷矿13个,石灰页岩2个,重晶石2个,硫铁矿6个,地热2个,矿泉水1个,铝土矿1个,全部由省国土资源厅颁证;共有采矿权323个,其中磷矿32个,煤矿29个,地热矿泉水10个,石灰岩17个,花岗岩石材6个,旱地砂石10个,膨润土3个,页岩216个,其中省厅颁证74个,市级颁证37个,县级颁证212个。
(三)全面规范矿业权交易市场。我们建立了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照各自审批权限,所有矿业权交易必须在本级土地矿权交易网上公开进行。新设立的采矿权,原则上必须按照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有偿出让,并在国土资源部门矿业权出让网站和当地媒体进行公告,出让结果还必须在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网上进行公示。我们对《**市采矿权有偿出让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调整了采矿权价款暂行标准,对《**市旱地采砂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坚决按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矿业权人,我们及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在问题未得到解决处理之前,坚决不给予证照延续和换证。对全市324个矿业权进行实地核查,发现1宗越界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我们正在与省厅联系依法对**省金河磷矿马槽滩矿区存在的越界勘查行为进行查处。
(五)严格按照规定有偿出让矿业权。全市矿业权一切均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对矿业权价款起拍价(起始价)一律采取会审方式确定。一是市本级出让3宗矿业权,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二是发现瞄头及时处理,今年6月,经市政府同意,拟对**区天元镇歇月村五组一宗砂石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并于2011年6月27日在**日报进行公告,在公告期间当地群众对该宗采矿权出让反映强烈,可能诱发不稳定因素,及时终止了该宗矿业权出让,排除了可能造成不稳定的条件。
四、整纪纠风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我局认真落实省厅《开展整纪纠风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全面开展整纪纠风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